关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书面核查债权的公告

关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书面核查债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08-27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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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案书面核查债权的公告

 

2021313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管理人,具体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申报、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202164日、78日、713日、716日、722日、730日和813日,管理人分别将已审查完成的个人投资产品债权编制《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表(理财产品债权)(一)》《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债权表(二)(个人投资产品债权)》至《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债权表(七)(个人投资产品债权)》,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和全体债权人、债务人书面核查。此后,管理人继续对需进一步出具审查意见的个人投资产品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债权表(八)(个人投资产品债权)》(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产品债权表(八)》)。为提高核查效率,降低核查成本,切实保障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将《个人投资产品债权表(八)》提交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书面核查。

本次书面核查仅涉及个人投资产品债权,依法向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凭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阅《关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书面核查债权的说明》及《个人投资产品债权表(八)》;或者手机搜索微信小程序债权人会议,输入账号和密码查阅。若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未体现在《个人投资产品债权表(八)》中,则该笔债权目前尚未审查完毕、处于暂缓状态,待管理人出具审查意见后将另行提交核查。请债权人不用担心,具体可与管理人沟通。如有任何问题,可随时与管理人或者运维联系。

管理人联系电话:17158904627171589000171718896029717158909179171989100181719891001717188960296171889602981718896029017188960289

运维联系方式:400-810-1866,按语音提示选择3再选择3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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