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森丽源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金华森丽源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公开时间:2018-09-10 公 开 人: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3472次
召开时间:2018-09-10 11:48
  • 打印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3破11

本院根据本院执行局移送破产审查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申请2018年6月9日裁定受理金华森丽源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2018年6月13日指定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浙江溪源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金华森丽源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金华森丽源服饰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18年830日前金华森丽源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金华市曹宅镇金汇路41号金华市华力啤酒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债权申报室;邮政编码321031;联系电话0579-82885067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间为工作日9时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金华森丽源服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金华森丽源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8年913星期四9时30分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