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亮百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最后分配实施公告

深圳市亮百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最后分配实施公告

公开时间:2019-12-04 公 开 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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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亮百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实施公告

2019111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粤03179号之六《民事裁定书》,对《深圳市亮百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下称“《分配方案》”)予以认可。

根据《分配方案》,深圳市亮百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674,579.23元,本次参加分配或提存的职工债权金额为981,670.63元,普通债权金额为11,758,511.25元;职工债权的分配比例为68.72%,普通债权分配比例为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执行。目前,管理人正在进行分配方案执行工作,请职工债权人及时向管理人受领相应的破产财产分配额。

本次分配为深圳市亮百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前的最后一次破产财产分配。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亮百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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