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华琳食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广州华琳食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1-12-15 公 开 人:广州华琳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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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琳食品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111日作出(2021)粤01破申4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华琳食品有限公司对其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01327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华琳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罗剑文。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广州华琳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在册职工0名,截止2021125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105488.16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112 31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广州华琳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罗剑文

2021126

附:1.广州华琳食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罗剑文13560242101、温彦 13632268081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之二恒健大厦21楼(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附件

关于广州华琳食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pdf 下载
职工债权清单.pdf 下载
广州华琳食品有限公司关于职工债权的初步审查意见.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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