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柏思洛服饰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公告

关于江苏柏思洛服饰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2-09-30 公 开 人:沈嵩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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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CE984156BBF9F740794F7F2984FC3FCC 联系方式: 15906281151 报名截止时间: 2022-10-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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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柏思洛服饰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2)柏思洛破管字第010号

根据海安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6日作出(2022)苏0621破申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江苏柏思洛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思洛公司”)破产清算。于2022年5月12日作出(2022)苏0621破34号决定书,指定南通恒天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柏思洛公司管理人。2022年9月20日海安法院作出(2022)苏0621破3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2年9月20日起对江苏柏思洛服饰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管理人通过对柏思洛公司的经营现状债权、资产等情况的调查柏思洛公司处于海安市大公镇工业集中区,同时基于债务提出重整申请管理人认柏思洛公司具有重整的可能性。为实现柏思洛公司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现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则,发布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相关事项如下:

一、柏思洛公司概述

(一)柏思洛公司简介

2013年1月26日经海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柏思洛公司成立。柏思洛公司注册资本268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春玲。股权比例为徐卫280万元,占总注册资本10.45%;张春玲2400万元,占总注册资本89.55%。注册地址为海安县大公镇城北工业集中区C区9号,经营范围包括服装、服饰、羽绒制品、床上用品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期限为:2013012120331月20日

(二)柏思洛公司不动产信息如下:

1、不动产权证书号苏(2016)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9042号,坐落于海安市大公镇贲集村22组,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018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至2066年6月25日止。

2、不动产权证书号苏(2017)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3849号,坐落于海安市大公镇贲集村22组,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351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至2066年12月5日止。

(三)柏思洛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1、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472.77万元;

2、有规划许可证的无证房屋约20970.40平方米,评估价值4309.73万元。

3、其他无证房评估价值42.32万元。

4、其他附属设施评估价值96.62万元。

5、厂区内的空调等设备及存货评估价值33.05万元。

(四)债权情况

根据海安法院2022年8月25日作出(2022)苏0621破3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10户债权人的12笔债权。债权总额52,920,826.30元。其中:

1)建筑工程优先受偿债权1笔,债权金额11,500,000.00元。

2)税收债权1笔,债权金额1,597,178.18元。

3)普通债权10笔,债权金额39,823,648.12元。

另外补充申报债权7户(7笔),债权金额31,960,309.00元,目前正在核查中。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者的主要目的在于全面优化柏思洛公司的资产结构、务结构、资本结构、产业结构、治理结构,维护全体债权人和柏思洛公司合法利益,整体化解债务,有效整合产业资源,最终打造资本结构优化、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公司。

三、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向投资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拥有与债务人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况;

4.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5.意向投资人需在2022年10月31日17时前需向管理人交纳重整投资保证金500万元。管理人账户名称:江苏柏思洛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江海路支行;账号:553477713249

、招募流程

()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17具体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为准。

报名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长江路118号五楼南通恒天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系方式:胡先生,电话15050607383;沈先生,电话15906281151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参选文件,不得撤回。

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具备实际可操作性的《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营计划、偿债方案、资金保障等);

(2)企业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需提供执照副本原件审核);

(3)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须加盖企业公章);

(4)重整投资保证金银行汇款单。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双方签订《保密协议》,管理人配合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遴选阶段

管理人拟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规则以管理人续通知为准。

五、保证金要求

1、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最终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将在管理人通知该单位发生上述情况后十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对于最终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转为重整保证金。如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管理人有权将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重新招募投资人或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2管理人退还的保证金以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六、尽职调查要求

1、报名截止日期前意向投资人已报名成功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全部料。

2、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后十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框架投资协议》及《保密协议》,对于从管理人获得,但管理人和柏思洛公司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将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

3、意向投资满足上述1-2项要求后,在合理期限内可对柏思洛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予以必要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调查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并对尽调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七、其他

1、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后,可赴柏思洛公司了解资产等相关情况,管理人配合的需提前3日通知。

2、如出现影响柏思洛司清算或重整的重大事项或海安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遴选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3、本公告由柏思洛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

4、诚挚欢迎各方投资方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本次投资人遴选。

 

江苏柏思洛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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