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悦合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的债权申报通知

关于上海悦合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的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0-04-20 公 开 人: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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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启者:

 

就上海隆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汇力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川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上海悦合置业有限公司(“悦合置业”)重整一案(“本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三中院”)已于202033日作出(2020)沪03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本案,并于2020327日作出(2020)沪0354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

 

管理人现向贵司/您发送本通知。请贵司/您于20206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逾期申报的审查费用标准由管理人确定。如贵司/您对悦合置业负有债务或占有悦合置业的任何财产,也请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715日上午930召开,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具体参会须知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本通知不视为对贵司或您债权的认可,贵司和您申报的债权应经管理人审查和法院裁定后确定。

 

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江西路1555367号上海悦合置业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01803

联系人:涂律师、何律师

联系电话:13641804807(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30至下午6:00

邮箱:yhzyglr@vip.163.com

微信公众号:悦合置业管理人

特此通知。

 

上海悦合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附件

(2020)沪03破54号 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附件:悦合_业主信息登记表.docx 下载
(2020)沪03破54号 决定书.pdf 下载
附件:悦合_债权申报材料.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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