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商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成都大商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0-09-07 公 开 人: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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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商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尊敬的债权人:

经成都大商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8月13日作出(2020)川0107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详见附件一),裁定受理成都大商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9月1日作出(2020)川0107破4号《决定书》(详见附件二),指定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亿永正勤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成都大商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李文婧为负责人。2020年9月7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20)川0107破4号《公告》(详见附件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为方便债权人及时、高效申报债权,明确债权申报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特发布以下通知:

一、债权申报时间、地点及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 6日17:00。

2.债权申报咨询、材料接收等债权申报接待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债权申报联系人:陈莉,联系手机:18111228316,座机:028-81259428。

4.申报方式及地址:现场申报,如路途较远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不方便现场申报,也可通过邮寄方式进行申报,但须根据管理人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核实。申报材料接收地址如下:

1)现场申报,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峰汇中心2栋1607室。

2)邮寄申报,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峰汇中心1栋1楼大厅菜鸟驿站(建议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顺丰寄送申报材料)。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债权人应提交的申报资料及要求等详见附件四“成都大商投资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须知”,所有申报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一式二份,每份均应按债权申报须知要求制作4.1《申报文件清单》,并注明页数

2.现场申报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供管理人现场核对,管理人核对后将向债权人退还原件。

3.利息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相关规定,利息计算至破产申请受理之日,即2020年8月13日,利息计算应注明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三、特别提示

(一)逾期申报/未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请债权人务必于通知的债权申报截止日前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分配的,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还须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必要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证据不足的法律后果

申报人应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事实,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债权人主张事实,或者无法提供证据原件且管理人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核实的,由申报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特此通知。

 

 

 成都大商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时间:2020年9月7日

 

附件一:(2020)川0107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

附件二:(2020)川0107破4号《决定书》;

附件三:(2020)川0107破4号《公告》;

附件四:《成都大商投资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须知》

4.1申报文件清单

4.2债权申报表

4.3债权人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4.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5授权委托书


附件

附件一 民事裁定书(破4号-大商投资).pdf 下载
附件三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公告.pdf 下载
4.1申报文件清单.docx 下载
4.3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docx 下载
4.5 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二 决定书(破4号-大商投资).pdf 下载
附件四 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4.2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4.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债权申报通知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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