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昊鹏纺织后整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吴江昊鹏纺织后整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时间:2021-12-24 公 开 人:吴江昊鹏纺织后整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306次
  • 打印

吴江昊鹏纺织后整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9日作出(2021)苏0509破申1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吴江昊鹏纺织后整理有限公司(下称“昊鹏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1)苏0509破17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同益大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截止2021年11月19日,昊鹏公司已无在册职工,也未结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职工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231日前将异议的内容书面送达管理人,管理人针对异议,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内容无异议。

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据请邮寄至:苏州市相城区古元路105号交建大厦4楼,收件人:袁静雯,电话15950078460。

 

                     

吴江昊鹏纺织后整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24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