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公开时间:2019-09-18 公 开 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广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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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各债权人:

根据申请人石磊对被申请人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益民公司”或“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将广东益民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移送广州中院进行破产审查。

广州中院于2017111日作出(2017)粤0110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石磊对广东益民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7111日作出(2017)粤01100-1号决定书,指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担任广东益民公司管理人。

广州中院于201826日组织召开了广东益民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于2018514日作出(2017)粤0110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广东益民公司破产。

广东益民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181125日书面形式召开,表决通过了《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于201936日经广州中院(2017)粤0110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管理人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现管理人将有关执行职务的情况如实报告,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



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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