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天净冶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宁夏天净冶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0-06-08 公 开 人: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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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0-06-3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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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天净冶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通

     2019)大破管发字第16

宁夏天净冶金有限公司债权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1128日以(2019)宁01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夏天净冶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191128日以(2019)宁01破申32号决定书指定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担任宁夏天净冶金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宁0110-2号公告,原定于2020410日上午9:30召开的宁夏天净冶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于新冠疫情原因推迟至2020630日上午930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会议时间:2020630日上午9:30

  2. 会议地点:银川国际交流中心酒店(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222号)

  3. 参会须知:

    1、签到时间: 2020630日上午8:30-9:00

    2、参会人员需提交下列证件: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2)债权人是机构(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为有效推进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参会人员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因疫情防控需要,每位债权人只能有一人参会,且需要佩戴口罩;

    2)参会人员承诺:参会前14天内,无疫区旅行史,无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并无咳嗽、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等症状;

    3)参会人员系宁夏回族自治区省内的,需在“我的宁夏”上申领“健康码”,凭此码进入会场;

    4)参会人员系宁夏回族自治区省外的,需在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凭此码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宁夏天净冶金有限公司管理人

                      00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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