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友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须知

成都友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须知

公开时间:2021-04-19 公 开 人: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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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友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须知

尊敬的债权人:

2021329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0116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厦门优迅高速芯片有限公司对成都友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友创达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146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015号《决定书》,指定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友创达公司的管理人。2021412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01165号《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为明确债权人在债权申报阶段之权利义务,特告知如下事项:

 

一、债权人应当在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即2021622日前)向友创达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通讯地址为: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37楼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邮编:61003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佟坤、张容成,1913608500418382176693;管理人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债权申报的方式

1.现场申报。债权人须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填写债权申报表及相关文件(一份原件)、准备一套债权申报材料复印件并携带全部复印件的原件(供管理人核对)后,赴管理人处进行现场申报。管理人鼓励债权人现场申报前提前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预约,以减少债权申报可能的等待时间,提高债权申报的效率。

2.邮寄申报。债权申报原则上应采取现场申报的形式。有特殊困难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的方式提交债权申报资料。

选择通过邮寄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资料须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37楼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友创达公司管理人—佟坤、张容成 收,邮编:610036,联系电话:1913608500418382176693

债权人须邮寄一套申报资料。邮寄时,请在邮寄单注明“XXXXXXXX(个人姓名/公司名称)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申报资料之后确定时间通知债权人现场核对申报资料原件。债权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并完成现场原件核对手续后,方视为完成债权申报。

 

三、债权申报资料的获取

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包括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书》(复印件)、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通知申报债权的《公告》(复印件),以及管理人《债权申报须知》《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申报表》《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债权计算清单附页》《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在内的资料:

1.电子邮件获取。债权人联系管理人并向管理人提供有效电子邮箱号码后,由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债权人发送上述资料;

2.邮寄获取。债权人联系管理人并向管理人发送有效收件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后,由管理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债权人寄送上述资料;

3.现场获取。债权人于管理人工作时间内,亲赴管理人处获取上述资料;

4.网络获取。债权人可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pccz.court.gov.cn/)搜索债务人名称等关键词获取上述资料。

 

特别提醒:各位债权人请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pccz.court.gov.cn/)了解仙牌灵芝破产清算案最新动态。

 

四、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可就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可就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可就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1.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有权申报。

 

五、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六、申报债权应提供以下材料

1.《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2.债权人是法人的,应提供:债权人三证合一后的新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债权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

除提交上述资料外,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应提供: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应当以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申报债权,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并加盖印章或者签字并捺印确认。进入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的,应同时提交司法部门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4.就所申报债权,债权人已经申请/曾经申请过执行的,应提供相关执行文书以及执行法院关于执行情况的证明或说明;债权人已经申请财产保全/曾经申请过财产保全的,应提供财产保全相关文书以及法院关于保全情况的证明或说明。

债权人如未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管理人有权暂不受理债权人的申报。

 

七、填写债权申报资料需注意的问题

1.申报债权的金额: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确定;

2.利息债权: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即20201228日)起停止计息。利息金额的计算必须注明计算依据并附计算说明。

3.债权人须向管理人提交套完整的申报资料。申报资料中的文件管理人有模板的,债权人应采用管理人的统一模板。

4.债权人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其所申报的债权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八、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经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决定,友创达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76日上午1000分在成都市双流区顺城街29号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准时参会。

 

 


九、特别提醒

基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申报人在现场申报前,应主动、如实地向管理人说明近期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病例接触史等情况及本人身体状况。对于近期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病例接触史等情况的申报人,管理人有权暂不接待其进行现场申报。申报人在进行现场申报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应向管理人出示有效的健康码绿码,配合管理人做好体温检测、病毒消杀等工作。

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以及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对于与申报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者其他主体的偿还、履行情况,债权人应当如实陈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规定,虚假申报债权的,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各债权人申报债权时一定要严格、真实地申报,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特此提醒。

 

成都友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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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声明

本人/单位已认真、仔细阅读《债权申报须知》,对其意思表示已清楚明白。本次申报已将本人/单位享有的全部债权申报完毕,本次申报的债权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遗漏或虚假的情况。同时,本人/单位已接收管理人提供的《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及《法院公告》等必要文件,特此确认。

申报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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