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查《深圳市相博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债权表》的通知

关于核查《深圳市相博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债权表》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0-06-01 公 开 人: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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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查《深圳市相博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债权表》的通知

深圳市相博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及债权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8日作出(2019)粤03破申3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相博纸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2月18日作出(2020)粤03破8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本案债权申报期限至2020年510日届满。截目前,管理人接受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东莞市永顺纸品有限公司和东莞市裕华纸业有限公司4家债权人申报的4笔债权,申报总额人民币1720391.91元其中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报社保费用18174.75元、滞纳金人民币8324.55元。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申报金额共137589.85元,其中申报税款债权数额:100320.23元,申报滞纳金债权数额:37269.62元。东莞市永顺纸品有限公司申报债权总额1292800.06元,其中债权本金1159669.95元,迟延履行金133130.11元。东莞市裕华纸业有限公司申报债权总额263502元,其中债权本金222638.7元,利息40864元。经审查,管理人初步认定上述4家债权人的4笔债权,认定总额为1566498.26元。其中,管理人认定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债权29244.33元,其中职工债权11069.58元,社保债权18174.75元;认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债权137540.6元,其中债权本金100320.23元属于税款债权,滞纳金37220.37 元属于普通债权;认定东莞市永顺纸品有限公司债权1159669.95元,属于普通债权;认定东莞市裕华纸业有限公司债权251112.96元,其中货款本金222638.7元,利息28474.26元,均属于普通债权。

根据上述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管理人依法编制了《深圳市相博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债权表》(以下简称《债权表》),职工债权另外制表进行公示。

为保障本案破产清算工作稳步推进,充分维护贵司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特提请贵司核查《债权表》。如贵司对《债权表》所记载的债权有异议,请在《债权核查意见反馈表》中列明有异议的债权编号及名称,同时说明异议事项、事实和理由。贵司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申请复核,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及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对贵司所提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贵司。贵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并于提起诉讼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反馈起诉信息及提供法院立案受理材料复印件。如贵司对《债权表》无异议,则请在《债权核查意见反馈表》无异议选项栏处打“√”。

如贵司逾期未提交《债权核查意见反馈表》、未提出书面异议且未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视为贵司对《债权表》无异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相博纸品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529

 

附:

1.深圳市相博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债权表》

2.深圳市相博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债权核查意见反馈表》

管理人联系方式:深圳市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23楼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方婧茵 13790149973


深圳市相博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债权表

制表人:深圳市相博纸品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制表日期:2020年5月20日

序号

债权申报人

申报债权数额(元)

审核确认债权(元)

财产担保状况

债权性质

本金

滞纳金/利息/违约金等

合计

本金

滞纳金/利息/违约金等

合计

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18174.75

8324.55

26499.30

18174.75

0.00

18174.75

社保债权

2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

100320.23

37269.62

137589.85

100320.23

100320.23

 

税款债权

37220.37

37220.37

普通债权

3

东莞市永顺纸品有限公司

1159669.95

133130.11

1292800.06

1159669.95

0.00

1159669.95

普通债权

4

东莞市裕华纸业有限公司

222638.7

40864.00

263502.70

222638.7

28474.26

251112.96

普通债权

合计

 

申报债权数额

1720391.91

审核确认债权

1566498.26

 

 

 


深圳市相博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债权核查意见反馈表

审核人名称

深圳市相博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对债权清单的核查意见

1、□对《债权清单》记载的债权无异议

2、□对《债权清单》记载的债权有异议

(注:核查意见为第二项的,则需填写异议理由,并提交有关证据)

异议理由、证据:

 

 

 

 

 

 

 

 

 

 

债权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注:1.请贵司在本通知发出后5日内将《债权核查意见反馈表》提交给管理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均无异议。

2.管理人联系方式:深圳市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23楼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方婧茵 1379014997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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