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凤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公司破产财产(河北房产)变卖公告

山东凤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公司破产财产(河北房产)变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0-06-24 公 开 人:淄博长和清算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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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凤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关于山东凤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公司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现发布本次变卖公告。

一、变卖标的

此次变卖的破产财产为淄博凯景镀锌薄板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尚村镇商贸城5处房产(详见变卖资产明细表)。

二、变卖保留价及保证金

此次变卖采取有保留价的投标方式,变卖保留价:180 000元,保证金:30 000元。

三、咨询、看样及相关安排

1、2020年76日至77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管理人接受咨询,有意者可在公告期间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将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方式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可以采取视频看样、图片看样等方式;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则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变卖成交后责任自负(未看样者,不建议参与竞买)。

2、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本次变卖程序中涉及的破产财产变卖处置协议,可与管理人联系,并可在竞买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向管理人领取破产财产变卖处置协议一份,以便详细了解合同文本,提高竞买效率,把控投资风险。

四、特别说明

1、本次变卖标的均无土地使用权证书。

该变卖标的的具体情况请参阅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明细表,所有资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2、标的物以交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作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变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变卖标的移交买受人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及时办理各项手续,逾期办理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资产转让所产生的税金、费用(包含买卖双方应予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变卖流程

1、竞价时间:2020年710日上午9:00点。

2、竞价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正阳路1889号管理人办公室。

3、意向竞买人的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4、竞买报名:意向竞买人应于2020年7915时前到管理人处(管理人办公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正阳路1889号办公楼二楼管理人办公室)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报名时,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携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署《竞买承诺函》;意向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署《竞买承诺函》。

5、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意向竞买人应于2020年7915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30,000元至管理人账户(管理人账户名称:山东凤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村支行;账号:801103801421006072)取得竞买人资格,否则视为放弃参与竞买,取消竞价资格。

6、最终成交人的确定

根据《关于山东凤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公司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凤阳系四公司债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对本次变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初步成交人确定后,管理人将及时通过邮寄、公告或短信的方式将初步成交人的初步成交价通知凤阳系四公司债权人,凤阳系四公司债权人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向向管理人递交书面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30,000元至管理人账户,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将根据凤阳系四公司债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具体情况按照如下办法确定最终成交人:

1)凤阳系四公司债权人均放弃优先购买权(或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初步成交人确定为最终成交人。

2)初步成交人非凤阳系四公司债权人,且仅有一名凤阳系四公司债权人有效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名凤阳系四公司债权人确定为最终成交人。

3)初步成交人非凤阳系四公司债权人,且超过一名凤阳系四公司债权人有效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管理人将组织有效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凤阳系四公司债权人进行二次竞价(二次竞价的具体安排由管理人确定后另行通知),二次竞价出价最高者确定为最终成交人。

4)初步成交人为凤阳系四公司债权人,且一名或一名以上凤阳系四公司债权人有效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管理人将组织初步成交人与有效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凤阳系四公司债权人进行二次竞价(二次竞价的具体安排由管理人确定后另行通知),二次竞价出价最高者确定为最终成交人。

7、破产财产变卖处置协议的签订

最终成交人确定后3日内,最终成交人与管理人签署破产财产变卖处置协议。

8、破产财产变卖价款的支付

破产财产变卖处置协议签订后3日内,最终成交人支付全部变卖价款至管理人账户

9、破产财产的交付

破产财产变卖价款支付的同时,破产财产以现状移交,双方签订破产财产(转让)交接书后视为破产财产全部移交。最终成交人支付全部价款后,管理人配合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依现行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或不需)办理变更登记的除外。

10、竞买保证金的处理

管理人将根据破产财产变价的具体情况对竞买保证金分别情况进行如下处理:

1)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后不参与竞买报价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参与竞买报价的,竞买保证金在初步成交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无息退回,但竞买人成为初步成交人的竞买保证金暂不退回。

2)初步成交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最终成交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无息退回,但初步成交人成为最终成交人的,竞买保证金暂不退回。

3)最终成交人拒绝(或拖延)签署破产财产变卖处置协议的,视为放弃购买权利,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对变卖标的另行处理;最终成交人签署破产财产变卖处置协议后拒绝(或拖延)支付全部变卖价款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随时解除破产财产变卖处置协议,并对变卖标的另行处理。

六、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了解相应标的情况。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凤阳集团管理人。

八、凤阳集团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15805332191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正阳路1889号办公楼二楼管理人办公室。

山东凤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二十四

附件:

1、投标报价单

  1. 2、竞买承诺函

附件

2竞买承诺函.pdf 下载
1投标报价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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