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星鹏辉工艺品有限公司接管公告

深圳市星鹏辉工艺品有限公司接管公告

公开时间:2019-11-29 公 开 人: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3259次
  • 打印

接管公告

 

                              2019)粤03破321

深圳市星鹏辉工艺品有限公司、葛辉、裘超群、李霞: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申请,于2019年10月18日作出(2019)粤03破申2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星鹏辉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9年11月1日作出(2019)粤03破32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管理人有权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据此,管理人穷尽各种方式试图与贵司取得联系,同时于20191114日前往贵司工商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联创科技园二期29栋5楼中了解情况,并在现场张贴了相关法院文书、接管通知等文件。接管通知定于 201911 21日上午十点依法接收贵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但贵司工商注册地经查找,未找到贵司。经向物业及周围商家咨询,也不知道贵司及股东情况,导致管理人20191121日未能成功接管。管理人依法向股东户籍地邮寄接管通知,现再次公告贵方配合交接相关资料。

有鉴于此,本管理人特通知:作为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股东,你有义务配合贵司的接管清算工作,并请于20191130日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10F;联系人:张燕律师13430943576、杜政律师13509620119),否则将可能面临《企业破产法》、《刑法》规定之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深圳市星鹏辉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接管公告等.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