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通知书(债权申报)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通知书(债权申报)

公开时间:2018-07-25 公 开 人: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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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18)058132号之二    

各债权人:

本院根据常熟市国甄纺织印染助剂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2018725日裁定受理常熟瀛环织造印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请你(或你单位)在20181026日前,向常熟瀛环织造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笠泽路110号吴郡中环大厦七楼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15200;联系人:薛开明;联系电话:13912740516;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定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常熟瀛环织造印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常熟瀛环织造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117日下午1330分在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81号中汇戴斯大酒店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特此通知       

0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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