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辅助拍卖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辅助拍卖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0-07-21 公 开 人:重庆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5763次
  • 打印

重庆锦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辅助拍卖机构的公告

2018)锦隆破管字82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8614日以(2018)渝0112破申17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锦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隆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18711日作出(2018)渝01126号决定书,指定重庆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锦隆公司管理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20年1月16日作出(2018)渝0112破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锦隆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锦隆公司破产。自此,管理人对锦隆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

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拟采用公开选聘的方式,聘辅助拍卖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庆锦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1日经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黄泥塝红黄路152号弘扬大厦1幢1-2,注册资本为1300万元。经营范围: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按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销售:长城品牌汽车,汽车零部件,汽车装饰品;汽车经纪服务;汽车车身清洗服务(不含汽车维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不含住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拟拍卖资产情况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可在报名时间内联系管理人,获取锦隆公司拟拍卖资产的详细情况。意向中介机构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分析和制定拍卖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选定方式及程序

按公告要求提交了报名资料并符合基本要求的辅拍机构中公开比选确定具有破产程序财产网络拍卖辅助工作经验优先。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方案及报价等事项综合评判、择优选定,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辅助拍卖机构基本要求

在重庆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具有破产拍卖辅助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参加锦隆公司辅助拍卖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函;

5.具有破产拍卖辅助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6.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以上资料均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密封后提交。

六、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均可。

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中渝都会首站4栋6楼6-5。

3.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3-63515520、  023-63515521。

4.报名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7月27日止。

 

 

          重庆锦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二十一


附件

关于公开选聘辅助拍卖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