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震霆自行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广州震霆自行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公开时间:2020-08-03 公 开 人: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3448次
  • 打印

 

 

广州震霆自行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卓芬、股东、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12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1破申177号生效《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广州震霆自行车有限公司(简称:震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1月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1破34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依法指定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震霆自行车有限公司管理人(简称:管理人),全面负责该公司破产清算事务。

管理人在履行破产清算工作过程中,至今未能接管到震霆公司的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破产清算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因贵方仍是震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故管理人特此公告,请贵方在公告日起十五日内与管理人联系,积极主动配合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向管理人直接提交震霆公司的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或提供相关的线索。

 

管理人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楼

联系人:揭律师、陈律师

联系电话:020-62719813,13926449849

 

广州震霆自行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附件

广州震霆自行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20200803.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