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0-06-12 公 开 人: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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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0-06-30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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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19年12月2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冀10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得复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并于2019年12月27日作出(2019)冀10破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廊坊中泰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康得复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求,近期不便线下召开债权人会议。为高效有序推进康得复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630日下午14:40,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康得复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本人或一名代理人有权参加。债权人在2020年6月25日前会收到管理人发送的短信通知(包括登录平台、账号和密码等)以及相关会议资料。参会人员使用智能手机参会。有任何问题可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技术组人员:谢姿燕13600670974,林静17706415928)。      

 

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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