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瀚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公告

关于苏州瀚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公告

公开时间:2019-12-19 公 开 人:江苏衡鼎(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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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瀚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德能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苏州市米克米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的申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3日作出(2019)苏0591破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瀚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作出(2019)苏0591破28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衡鼎(苏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本次债权人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下午14时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如期召开,共有六家债权人实际到场参会、表决,两家债权人以非现场表决的形式行使其表决权。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变价方案及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后续的财产管理、变价工作将稳步进行。

      具体会议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苏州瀚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报告 12月19日 定稿.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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