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破产程序-民事裁定书

终结破产程序-民事裁定书

公开时间:2020-03-30 公 开 人: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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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3)陵商破字第2-12

申请人:山东黎明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327日,山东黎明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管理人依据本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了分配,现该方案已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已完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请求本院终结山东黎明纺织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院认为:山东黎明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在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分配程序合法。现该分配方案已执行完结,且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其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山东黎明纺织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刘玉峰

审判员   李新华

审判员    

 

 2020327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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