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账面记载但无联系方式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一)

关于账面记载但无联系方式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一)

公开时间:2024-04-26 公 开 人:南阳亿瑞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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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账面记载但无联系方式债权人

申报债权的公告(一)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阳中院)于2024年2月20日作出(2024)豫1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瑞达磨具有限公司对南阳亿瑞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瑞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3月21日指定南阳中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与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南阳中院于2024年3月21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管理人于2024年3月25日在《南阳晚报》刊登《南阳亿瑞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公告亿瑞公司破产情况,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至2024年4月26日届满。

管理人在接管亿瑞公司的过程中,已向能取得联系方式的已知债权人发送债权申报通知。亿瑞公司账面记载的应付类科目当事人以自然人为主,但亿瑞公司无法提供绝大部分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导致管理人无法直接联系账面记载的当事人并通知申报债权,管理人于2024年4月24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对此进行了公告。现债权申报期限已经届满,在对申报期限内已通知、已申报债权人进行梳理后,管理人对账面记载的无联系方式债权人明细进行了更新(详见附件)。

如相关当事人对亿瑞公司享有债权的,请联系管理人(通讯地址:南阳市范蠡路宏江升龙苑7号商务楼14层;联系人:郭杰 137 7061 7639,黄佳茵 155 3775 0960)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特别说明:本公告及附件明细不产生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更不构成管理人对相关债权的有效确认。当事人对亿瑞公司是否享有破产债权,最终以管理人审查、南阳中院裁定为准。

特此公告。

南阳亿瑞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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