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胜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贵州中胜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18 公 开 人:贵州中胜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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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26)黔0103 破1号之三

本院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刘梅的申请裁定受理贵州 中胜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6 年 1 月 8 日指定贵州恒正信德企业清算有限公司任贵州中胜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贵州中胜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应在2026 年 4 月 8 日前,向贵州中胜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联系人:邓德伟、杨建;联系电话:13208597888、19985116591;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中央商务区 16 楼 6 号;)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 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单位(或你)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单位 (或你)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定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在贵阳市云岩区 人民法院第三法庭(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 52 号)召开第一 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 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 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委托代理人与债权人系夫妻或其他直系亲属关系的,应提供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为债权人员工的,应提供工作证明。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

附件

决定书(指定管理人)(1).pdf 下载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1).pdf 下载
民事裁定书(受理有关权利人对债务人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1).pdf 下载
通知书之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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