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峰大成固定资产一批第二次拍卖公告

鼎峰大成固定资产一批第二次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4-04-26 公 开 人:鼎峰大成(北京)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89次
  • 打印

鼎峰大成(北京)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鼎峰大成破清字第23-2

  鼎峰大成(北京)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 05 0410时至2024 05 05 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鼎峰大成(北京)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paimai.jd.com/307006413,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的职责在京东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清单内容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固定资产一批

起拍价:16137.6元,保证金:3227.5元,增价幅度:322元(或整数倍)。

特别提醒:本标的物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因存放时间较久故不保证其正常使用,公示出来的信息及图片仅供参考(清单内容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不作为竞买人参拍依据,建议现场看样后参拍。

 

三、咨询看样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管理人已委托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0505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391011555113520411571,标的物暂存放于北京市东城区南门仓社区仓南胡同13号楼。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有委托需求的,请委托人、受托人双方于开拍前3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管理人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管理人不接受任何拍卖成交事后委托补办手续。

因未及时在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导致一切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未按京东拍卖平台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标的物拍卖产生的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一切税(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等)、拍卖处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技术服务费、综合服务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以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特别提示:

1.本案存在成交价格的2%综合服务费;

2.本案存在成交价格的0.5%技术服务费。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京东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竞买成交后,京东拍卖平台出具成交价0.5%的技术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技术服务费。在买受人支付技术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5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鼎峰大成(北京)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110701012502740615;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

4、成交价格2%的综合服务费请在成交后5日内汇款至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京道华硕(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账号:0200049609201452284】。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在管理人指定时间内完成交付工作。

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交付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1、本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数量及现状以实物为准,公示出来的信息及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参拍依据,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

3、本次拍卖系管理人参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第24条规定》的相关规定,鼎峰大成(北京)酒店有限公司财产的处置行为,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前述法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13910115551,联系人:马经理;

咨询电话:13520411571,联系人:张经理;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鼎峰大成(北京)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