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公告

遗失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10 公 开 人: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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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5日作出(2021)甘0102清申2号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唐山通宝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甘肃洪昇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1月4日作出(2025)甘0102强清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甘肃洪昇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依法负责甘肃洪昇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工作。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经通知甘肃洪昇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等,未能接管到甘肃洪昇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印章)、证照(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财务资料、文件资料等,现清算组依法公告声明上述证照、印章、资料自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之日即2023年5月25日起全部作废,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证照及印章的行为属无效行为,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甘肃洪昇停车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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