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审查意见-广州市天河仓博览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债权审查意见-广州市天河仓博览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公开时间:2025-12-09 公 开 人:广州市天河仓博览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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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仓博览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仓博览有限公司债权人及股东等利害关系人:

20256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01破申3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集天达公司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对天河仓博览公司广州市天河仓博览有限公司(下称“天河仓博览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77日作出(2025)粤0125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天河仓博览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车天驰。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已开展通知申报债权工作,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共收到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畅誉(广州)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共2笔债权申报。管理人已完成初步审查,现出具初步审查意见(详见附件),请仔细查阅!对本债权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于收到本初步审查意见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出,管理人将复查后做出最终审查意见;逾期未提出异议者,视为无异议。

 

广州市天河仓博览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129


附件

【20251209】广州市天河仓博览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关于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申报债权的初步审查意见.pdf 下载
【20251209】广州市天河仓博览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关于畅誉(广州)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债权的初步审查意见.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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