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博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宝丰县博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3-04 公 开 人:破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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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04-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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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日作出(2024)042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了宝丰县博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0421破1号决定书,指定平顶山华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宝丰县博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宝丰县博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在2024年4月8日前持相关债权证据材料,向宝丰县博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宝丰县博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定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9时在宝丰县文峰路东段宝丰迎宾馆2号楼8楼会议中心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0375-2213589

管理人工作地址:宝丰县文化路与宝州路交叉口博森东方国际售楼部

宝丰县博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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