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及会议先期表决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及会议先期表决相关事项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04-07 公 开 人:玉溪方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玉溪方圆预应力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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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04-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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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并确定于2024423上午9:00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表决事项为玉溪方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玉溪方圆预应力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债权人出席会议提交手续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所提交手续为准,如有更换代理人,需重新提交委托书。请各位债权人带好身份证明文件按通知确定的时间提前半个小时到达参会地点,以确保会议准时召开。


玉溪方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玉溪方圆预应力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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