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宽甸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公告的四次补正

辽宁宽甸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公告的四次补正

公开时间:2024-04-02 公 开 人:辽宁宽甸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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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宽甸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公告的四次补正

辽宁宽甸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债权人:

辽宁宽甸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4131日发出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公告,进行职工债权部分的分配工作。现经职工刘玉梅提出并经管理人审核和公示,管理人对公告所附职工债权金额进行补充,补充分配的职工姓名为刘玉梅,发放金额为人民币1217.4元。

特此公告!

 

辽宁宽甸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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