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吉林省新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9 浏览次数:31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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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新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致:吉林省新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债权人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农安法院”)于2025年9月19日出具(2025)吉0122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对吉林省新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新大”)进行预重整,并确定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现将召开本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二、参会方式

因债权人数众多,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网络直播会议的方式召开。债权人通过网络方式参加会议的,将在2025年12月14日之前收到“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通过短信发送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详见附件“e破通网络会议操作手册”)。

三、会议测试

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2025年12月12日8时至2025年12月14日17时期间,债权人会收到“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发送的参会账号和密码,请债权人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凭账号密码登录“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https://ept.jiulaw.cn)点击【进入测试】,进行会议测试、查看会议文档。手机端需要搜索“e破通网络会议”微信小程序,点击【前去参会】,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并进行会议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四、注意事项

临时管理人将于会议召开前将债权人会议的文件上传至会议平台,请债权人及时通过网络系统下载、查阅会议资料、观看会议直播并进行投票表决。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如债权人对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时间等有疑问的,请随时与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进行联系。

临时管理人联系人:刘律师、耿律师

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13125822547,13125822147 

临时管理人联系邮箱:ccxdsycz@163.com 

临时管理人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新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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