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期召开北海东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改期召开北海东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17-10-09 公 开 人: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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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17-10-09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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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期召开北海东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北海东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根据2017)桂052号之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由于案件情况发生变化、管理人发生变更,且经初步核查债权,涉案债权人众多,原定于201710109时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召开的北海东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故推迟。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71110日上午83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云南路89号北海嘉莱度假酒店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北海东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北海东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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