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人印章、账户有关信息的报告

关于管理人印章、账户有关信息的报告

公开时间:2018-09-14 公 开 人:山西天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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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人印章、账户有关信息的报告

代县人民法院:

贵院于2018-08-16作出(2018)晋0923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代县金升铁矿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于2018-08-16作出(2018)晋0923破2号决定书,指定山西天秀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自接受指定后,为便于有关工作的开展,已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刻制了管理人印章(见附件1),并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开立了管理人银行账户,现就印章、账户信息向贵院汇报并备案。

银行账户:代县金升铁矿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县支行

银行账号:0512040639200061141

特此报告。

代县金升铁矿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09月13日

附:1、管理人印模

2、银行开户许可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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