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期召开张家界大辉煌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改期召开张家界大辉煌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17-10-16 公 开 人: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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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17-10-16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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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大辉煌置业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的申请,于2017719日裁定受理张家界大辉煌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814日指定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17814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相关媒体公告了债权申报的有关事项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20171024日上午9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张家界大辉煌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由于现有网络环境不能支持所需求的同时在线用户人数,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需要时间对网络环境进行改造,为确保债权人网络会议正常顺利召开,且各债权人能够在较为流畅的网络环境下参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改期至2017116日下午2时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17116日之前可根据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点击进入网上服务→债权人会议模块,点击确认网上参会,查看会议相关文档。会议开始当日请再次登录系统,点击进入会议,通过网络参会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张家界大辉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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