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一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重庆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一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18-01-23 公 开 人:中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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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18-01-2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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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一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根据胡坤的申请,于20175月月22日裁定受理重庆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并于2017914日指定中豪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本院定于201813093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重庆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18130日之前可根据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点击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右下角会议浮动框中的【进入会议】,确认网上参会,查看会议相关文档。请参会人员务必在会议开始当日请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参会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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