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江苏永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关于召开江苏永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19-01-22 公 开 人:宿迁市天园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3812次
召开时间:2019-02-21 09:00
  • 打印

20151111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苏永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宿迁天园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永裕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破产工作需要,管理人决定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会时间

2019221日上午900

二、开会地点

宿迁市委党校六号楼三楼第三教室(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千岛湖路8号)。

三、合议庭组成人员

合议庭组成人员由赵振亚、张熠、刘路路调整为王治国、赵振亚、张熠。

四、参会人员须知

1、债权人为自然人,本人出席会议,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委托代理人为律师,除应提交上述第1或第2条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4、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原件现场核查。

5、因会场座位有限,每位债权人只有一个名额出席会议。

、联系人

王先生15312748658

 

 

江苏永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