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田逸之星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杭州田逸之星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17-12-01 公 开 人: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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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17-12-0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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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15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杭州田逸之星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苏州众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杭州田逸之星置业有限公司的联合管理人。201782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裁定将该案移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鉴于该案案涉债权人人数众多,且有一定数量的债权人不在杭州市区工作和生活,采用网络直播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能充分保障广大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网络投票的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因此,为切实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17121693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杭州田逸之星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根据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点击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右下角会议浮动框中的【进入会议】,确认网上参会,查看会议相关文档。请参会人员务必在会议开始当日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参会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杭州田逸之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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