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同兴纸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东莞市同兴纸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17-12-07 公 开 人:德勤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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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同兴纸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17)同兴纸品破管字第16

 

东莞市同兴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纸品”)因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其资产已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东莞市建航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于2017818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对同兴纸品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171010日作出(2017)粤1971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同兴纸品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1018日作出(2017)粤19718-1号决定书,指定德勤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同兴纸品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17121日,同兴纸品尚欠职工的工资、补助金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2,831,158.10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201712120171210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东莞市同兴纸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121

 

附:1.东莞市同兴纸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附件

16 关于东莞市同兴纸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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