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重庆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公开时间:2019-01-03 公 开 人: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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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8日以(2018)渝0112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18年5月7日以(2018)渝0112破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为重庆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批准,管理人拟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拟审议并表决由债务人自行制定的《重庆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现管理人将重庆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文本上传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请各位债权人先行查看。

       重庆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大丰公司重整草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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