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18-07-23 公 开 人:扬州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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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18-07-2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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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债权人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表决有关事项;

2、债权人按法院临时确定的债权额行使表决权;

3、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622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

3、表决方式:本次债权人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表决有关事项。

4、召集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5、现场会议主持人:债权人会议主席(江苏琴曼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代表共25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对债权人按管理人初步审查的债权额,临时确定了其债权额。出席本次会议的25名债权人的临时确定的债权总额为137193072.8元,占管理人初步审查后无担保债权总额的77.82%

邗江区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江苏琴曼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邗江区人民法院曹阳审判员代表合议庭出席本次会议。

扬州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因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故无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也因无法联络到债务人的职工,因此也无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三、表决事项及表决结果

1、破产费用预测及管理人报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人数为14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56%;代表债权金额96,461,778.2元,占邗江法院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54.72%,不同意11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44%,代表债权金额79823844.5元,占邗江法院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45.28%

该方案获得通过。

2、债权人非现场表决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人数为15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60%;代表债权金额128,984,673元,占邗江法院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73.17%,不同意10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40%,代表债权金额47,300,949.7元,占邗江法院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26.83%

该方案获得通过。

3、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人数为15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60%;代表债权金额128,984,673元,占邗江法院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73.17%,不同意10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40%,代表债权金额47,300,949.7元,占邗江法院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26.83%

该方案获得通过。

4、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人数为14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56%;代表债权金额112,943,273元,占邗江法院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64.07%,不同意11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44%,代表债权金额63,342,349.7元,占邗江法院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35.93%

该方案获得通过。

5、债权人代垫有关费用通过诉讼追回可能存在的债务人财产:

表决结果:同意人数为11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44%;代表债权金额112,094,549.1元,占邗江法院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63.59%,不同意14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56%,代表债权金额64,191,073.6元,占邗江法院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34.61%

该方案未能获得通过。

6、提供债务人财产线索奖励方案:

该方案仅由普通债权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人数为15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人数的60%;代表普通债权金额128,984,673元,占邗江法院临时确定的普通债权总额169,884,833.8元的 比例为75.92%,不同意10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人数的40%,代表普通债权金额40,900,160.8元,占邗江法院临时确定的普通债权总额比例24.08%

该方案获得通过。

7、债权人放弃追偿及追偿权转让方案:

该方案仅由普通债权人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人数为10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人数的40%;代表普通债权金额79,571,654.21元,占邗江法院临时确定的普通债权总额比例46.84%,不同意15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人数的60%,代表普通债权金额90,313,179.59元,占邗江法院临时确定的普通债权总额比例53.16%

该方案未能获得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签到表;

2、出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各债权人的表决票;

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表决情况现场统计记录。

 

 

扬州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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