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18-09-18 公 开 人: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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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18-09-18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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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 0101 破 4 号

 

本院根据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18 年830日裁定受理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一案,    指定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前,向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 时 30 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 2018 年 12 月 21 日之前可根据短信通知的账 号 和 密 码 登 录 “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pccz.court.gov.cn),点击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右下角会议浮动框中的【进入会议】,确认网上参会,查看会议相关文档。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方式为,会议开始当日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参会和投票表决。

 

注:

一、管理人通讯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25号(金融城3号T1)16楼,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二、债权申报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邱条祥:15683250406。梁雯:13996751288。

王偲琦:13896203533。

三、接受债权申报的时间、地点和申报方式(在任一申报地点申报均可):

1.本案设立 2 个债权申报地点:

(1)重庆市万州区王牌路398号锦丽酒店1301;申报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年 12 月 7 日止的 每 周 星 期 三 至 星 期 四 (上 午 9:00—12:00 ,下午13:30—17:30);

(2)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25号(金融城3号T1)16楼,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办公地);申报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年 12 月 7 日止的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2.债权申报方式

(1)提交债权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债权申报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债权人身份证明及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前述证据在申报债权时应提交原件供管理人核对。

(2)债权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债权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因本案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即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确认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注:该手机号码将会作为债权人接受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短信通知的唯一手段,请确保手机号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特此公告

 

                                 

二 0一八年九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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