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征求职工意见通知书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征求职工意见通知书

公开时间:2018-08-14 公 开 人: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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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18-08-14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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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土产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你们好!

201872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江苏国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南京土产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根据该院指定,由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季阳担任清算组组长,依法负责对债务人的强制清算工作。接受指派后,清算组实地查看了债务人经营地,发现目前债务人已停产停业多年,现已无法继续生产经营。

综上,清算组决定于20188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债务人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为由与全体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现依法征求你们的意见如你们对解除劳动合同有任何意见,可在本通知书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邮寄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3楼,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收件人:赵静,电话:025-83193322,17601558592。

通知书上述期限届满后,若未收到职工意见,本清算组将和全体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告知!

南京土产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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