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18-07-05 公 开 人:江苏天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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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18-07-0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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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18)苏12022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砖瓦二厂各债权人:

本院根据债权人泰州市苏陈镇徐庄村村民委员会的破产申请,于2018627日作出(2018)苏12022号民事裁定,立案受理了该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未收到本院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按所附债权申请表的要求向管理人江苏天棱律师事务所(地址:泰州市苏陈镇徐庄村村民委员会,电话:戴福和13775759363、蒋伟宏15052824243)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8821日上午930分在本院201审判庭(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春晖路98号)召开,望准时参加,并向本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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