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重整申请后通知债务人-通知书

收到重整申请后通知债务人-通知书

公开时间:2016-11-26 公 开 人: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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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知书

 

 

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2015826日,新余市城东建设投资总公司以你公司拖欠借款本金94893075元不还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你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之规定,你单位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通知

 

 

 

                      0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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