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宾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吴江宾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开时间:2018-06-12 公 开 人: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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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18-06-1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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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日,本院根据吴江市鲈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吴江宾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请你(你单位)在2018年7月16日前向吴江宾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圆融时代广场23幢B幢510,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顾颖,联系电话:13913101228)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8年7月20日14时30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788号)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如系法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系自然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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