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19-02-13 公 开 人: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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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0398

本院于201776日根据宋庆洲的申请裁定受理深圳市中之中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89日指定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中之中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中之中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7924日前向深圳市中之中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1405;联系人: 赵继平、贾赛赛;电话:1375101699113430906112;传真 0755-8917834)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中之中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中之中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适用筒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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