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纽斯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北纽斯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18-07-23 公 开 人:湖北楚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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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纽斯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9日依法裁定受理湖北纽斯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斯达公司)破产重整案,并指定湖北楚星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

    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现公开招募纽斯达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并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如下:

一、纽斯达公司概况

债务人湖北纽斯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20121031日在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注册登记,由原宜昌清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号:42052800000053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注册资本金3077万元,住所地为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568号,公司发起股东为蒋海鹏19.5%(认缴600万元)、郑金泉78%(认缴2000万元)、河南省衡宝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5%(认缴77万元),从事罐头生产及销售(有效期至2015511日)、粮食收购(有效期至20154月);铁制包装罐生产及销售;自营产品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者禁止的产品)业务,营业期限2007423日至2027422日。债务人因生产经营资金不足,长期靠借贷来维持公司日常生产开支,经营成本较高,长期以来形成巨额债务,2015年债务人已经停止生产,因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201812日债务人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二、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湖北纽斯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湖北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管理人接管的湖北纽斯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进行评估。经湖北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湖北纽斯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819日的评估值为5535.70万元。湖北纽斯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负债情况:经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管理人审查确认,截止201857日管理人审查确认的湖北纽斯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金额为194576198.26

三、投资人要求

(一)投资人资格要求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愿意接受本管理人的监督。

(二)投资人需提交的资料

1、重整投资方案;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3、由两个以上投资主体联合投资的,应提交各投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联合投资的需指定或委托一人参与谈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830日下午17时止。

    联系电话:13997701875,联系人:郑 鹏 律师。

报名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22CBD数码城C17

招募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视报名情况,采取商业谈判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最终的投资人。本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监督。

   本次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组织,若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金涛 律师,电话:13094169192

联系人:郑  律师,电话:13997701875

 

公告人:湖北纽斯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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