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19-05-09 公 开 人:河南中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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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19-05-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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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汽车配件二厂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1935日,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07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原阳县汽车配件二厂(以下简称配件二厂”)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河南中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配件二厂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现就配件二厂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经原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定于2019年524日上午9时在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法院)五楼七号审判庭(地址:河南省原阳县黄河大道与太行大道路口西北角),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9时30分后不得入场)。

鉴于本次会议债权人人数众多,会议场地有限,出席会议每一债权人仅限1人参会。参会人员应向会议报到处提交以下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1.系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债权人参加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向管理人提交过授权委托书则应出示参会人员身份证原件

2.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必须在第一次会议前,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前来管理人办公室现场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如已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的,应出示参会人员身份证原件

3.债权人如委托律师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本次会议相关事宜咨询电话:15517300010(崔律师)。

                   


                     原阳县汽车配件二厂破产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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