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0585破19号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18)苏0585破19号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18-11-28 公 开 人: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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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18-11-28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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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58519

 

2018119日,本院根据余红雨的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太仓市富泰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债权人应于2019110日前向管理人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黑龙江北路88号四楼;联系人:侯秉、丁玉贵;联系电话:1377319092613906269233)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太仓市富泰化工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9117日上午930分在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五楼大法庭(太仓市城厢镇半泾南路十九号)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如系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系自然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或者律师执业证。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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