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开时间:2016-12-27 公 开 人:株洲惟楚企业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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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17-01-12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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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1月12日上午九时在石峰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湖南东钲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请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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