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旅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重庆旅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18-09-11 公 开 人: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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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18-09-11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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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旅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六十二条、六十三条之规定,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决定于2018年9月30日上午10点在重庆市合纵律师事务所(中国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25号2幢(江北嘴金融城3号T1)16楼)大会议室召开重庆旅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将对重庆旅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请重庆旅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准时参加会议。

参加会议时请债权人提前20分钟签到,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该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该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由于会场空间有限,本次大会仅限债权人本人或债权人之代理人(若有多位代理人的,请举荐一名代表)入场,若债权人有律师陪同的,可同律师一同入场参会人员请不要带领无关人员入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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