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例合并破产清算案和解成功——司法程序护航实体经济的又一成功案例

山东首例合并破产清算案和解成功——司法程序护航实体经济的又一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17-09-30
浏览次数:332次
  • 打印

                                                   

2017929日,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下,济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康食品公司)、济南群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康实业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会上,经管理人申请,济南中院裁定对群康食品公司、群康实业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并同意两企业与债权人和解,参会的711名债权人对和解协议草案进行了讨论表决,经债权人充分了解,最终表决通过,济南中院表示原则上予以认可。这标志着群康食品公司、群康实业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顺利进入合并和解程序。

群康食品公司始建于1981年,1998年由济南群康食品厂改制而来,主要生产冰冻饮品和糕点等,系山东省冷食行业龙头企业。群康实业公司系群康食品公司关联公司,两公司因互保联保而导致资金链断裂,企业陷入困境后,济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协调金融、国土等相关部门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但因与个别债权人未达成一致意见,未能解决企业的实质问题,后在济南市委、市政府的关怀指导下,通过破产程序予以解困,于201695日因债权人申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并指定由济南合创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清算组为管理人。

群康两公司债权人多达840余户,债权审核总额8.2亿余元,管理人在尽职调查中发现群康食品公司、群康实业公司存在人格高度混同情况,并委托审计机构予以确认,只有合并破产清算,才能保证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

群康食品公司作为已有近40年生产历史的食品龙头企业,拥有良好品牌价值、经营管理团队、遍布全国的销售渠道,仍具有挽救价值。两企业表达合并破产和解意愿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慎审查,但合并和解在山东省无例可循,也无经验可借鉴。为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权利,济南中院组织召开由债权人代表、债务人、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管理人等参加会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裁定合并及合并和解申请。

为使广大债权人了解和解协议草案内容,作为清算组副组长的刘玲,带领济南合创清算有限公司团队就企业提出的和解协议草案协助企业提前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召开相关答疑说明会,听取债权人意见,对广大债权人开展了耐心细致的解释沟通工作,为两企业破产和解打下了坚实基础。

群康两企业成功和解,600余名职工将重新上岗,840余名债权人将获得相比破产更高的清偿比例。济南中院在本次案件审理中,坚持少破产清算,多重整和解的原则;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维护稳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济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济南群康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930


序号 附件名称 操作列
1 山东首例合并破产清算案和解成功--新闻稿合创.pdf 下载